二氧化钛反倾销壁垒下的出口突围:东南亚转口方案详解

以下国家对中国二氧化钛有高额反倾销税,我们可以先把货物出口到东南亚保税区,再从东南亚保税区出口给终端客户,降低终端客户的关税,助力中国出口商拿下更多市场。

欧盟(0.25-0.74欧元/千克)、沙特阿拉伯(19.39%~45%)、印度(60-681美元/吨)、欧亚经济联盟(14.27%-16.25%)、巴西(1148.72-1267.74美元/吨)

一、2025年1月9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(Titanium Dioxide)作出反倾销终裁,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.25-0.74欧元/千克的反倾销税,税率详见附表。涉案产品的欧盟CN(Combined Nomenclature)编码为ex 2823 00 00和3206 11 00(TARIC编码为2823 00 00 10、2823 00 00 30、3206 11 00 10和3206 11 00 30)。

二、2025年10月27日,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公告(案件调查号AD-24-2),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(TiO2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(CIF)征收19.39%(且不低于1.6沙特里亚尔/千克)~45%(且不低于4.4沙特里亚尔/千克)的反倾销税。措施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10月26日。

三、2025年5月10日,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2/2025-Customs(ADD)号通报称,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2月12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氧化钛(Titanium Dioxide)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,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460-681美元/吨的反倾销税,征税详情见附表1,有效期为5年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230010、32061110和32061190项下的产品。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的产品详见附表2。

四、2025年10月17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/454/AD38号公告,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第96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(俄语:Диоксид титана)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,具体如下: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LB Group Co., Ltd.)、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(Henan Billions Advanced Material Co., Ltd.)、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(LB Lufeng Titanium Industry Co., Ltd.)、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(LB Sichuan Titanium Industry Co., Ltd.)及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(LB Xiangyang Titanium Industry Co., Ltd.)为14.27%,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(Shandong Dawn Titanium Industry Co., Ltd.)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均为16.25%;

与此同时,欧亚经济委员会批准了上述6家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,对符合价格承诺的中国企业将不征收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80%的颜料,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3206110000项下的产品,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。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生效。

五、2025年10月24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(GECEX)发布2025年第802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(葡萄牙语:pigmentos de dióxido de titanio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

税额为1148.72-1267.74美元/吨。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206.11.10。